婚姻不是情欲之罪的
康复中心
"等结婚就好了"——这个常见的属灵建议,
可能正在把弟兄姊妹推向更深的悲剧。
但这些新婚夫妇很快就会发现:婚姻往往不是缓解了缠累的罪,而是放大了它。婚姻治不好不健康的关系,反而把它制度化了。一段本该荣耀神的关系,转眼之间就具备了人间悲剧的所有元素。
但是,使徒保罗不是告诉基督徒——如果他们无法控制自己的情欲,那么"与其欲火攻心,倒不如嫁娶为妙"(林前 7:9)吗?婚姻难道不是神为对付情欲之罪所开的处方吗?
虽然这种"婚姻是情欲康复中心"的观念非常普遍,但它扭曲了哥林多前书第 7 章的本意,并且把配偶置于一个不安全的处境之中。
圣洁的渴望,还是罪性的贪婪?
"婚姻康复中心"的观念把婚姻当作对抗情欲的圣经良方,但它没有区分两件本质不同的事:敬虔的渴望和罪对这渴望的寄生与扭曲。
在新约中,那个有时被翻译成"情欲"的希腊词,既可以指圣洁的强烈渴望(路加福音 22:15,主耶稣"很愿意"和门徒同吃逾越节的筵席),也可以指败坏的贪欲(帖前 4:5)。
设想一位会友向他的牧师承认:"我被情欲吞没了。"如果他的意思是"我被罪性的贪欲、被对性的贪婪所吞没",牧师绝对不应该回答:"那好啊,你应该结婚。"绝对不可以!
劝告一个被情欲贪婪吞没的人去结婚,就好比鼓励一个经常用气枪射击邻居取乐的人——干脆去申请一张持枪许可证。这是给一种漠视他人的鲁莽行为,颁发了执照。
被情欲之罪压得喘不过气的基督徒,常常被自己的教会群体几乎是"推着"走上婚姻的红毯。
我们绝不会建议一个习惯性说谎的人——"赶紧去结婚吧,这样能治好你的不诚实"。鉴于婚姻中所立下的爱与尊重的誓言,婚内的谎言尤其阴毒。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性的贪婪——它常常以色情为养料。一个人若被另一方当作"宣泄性污秽的工具",对他/她而言是何等的非人化。
借着保罗,圣灵明确禁止我们"为肉体安排,去放纵私欲"(罗 13:14)。这些私欲必须被饿死——而我们绝不能用本属忠心之人的祝福去喂养它们。然而,"婚姻康复中心"的观念恰恰是这样做的:它用圣洁婚姻里那份性的福分,去奖赏一种罪性的、缺乏自制的人。它错误地把神所赐"离婚的允许"(太 19:8-10)扭曲成"结婚的理由"。这种坏的实际果子,背后必然有一个腐烂的解经之根。
已婚者与未婚者:保罗有两批听众
除了未能区分"圣洁的渴望"与"不圣洁的渴望","婚姻康复中心"的观念还忽略了一个关键事实——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 7 章里,是在分别向两批不同的人说话。
第一批:保罗对已婚者说话。
为了避免被引诱进入性的贪婪行为,配偶之间应当慷慨地、经常地、并且专一地行使他们关系中的性的权利(林前 7:2-3)。否则,撒但就可能利用他们的情欲,把它转化为性贪婪的破口。
第二批:保罗对那些"自己禁止不住"的未婚者说话。
他说,他们当嫁娶,免得"欲火攻心"(林前 7:9)。但与"婚姻康复中心"式的解读相反——这里的"欲火"并不是性贪婪,因为这里的"自己禁止不住"也不是道德上的失控(也就是说,不是放纵私欲、违背律法)。
保罗在这里所说的"自制",指的是保罗自己那种为主全然摆上的生活所需要的纪律——独身、专一、毫无挂虑地服侍主。虽然保罗希望所有人都能过这样的生活,但他坦诚地承认:这并不是每个人都做得到的(林前 7:6-9)。
保罗看到独身在服侍主上的巨大优势(林前 7:32-35),但他谨慎地不把这要求强加在每一位基督徒身上。他的重点是:所有信徒都应当按照神所赐或没有赐给他们的恩赐来服侍主(林前 7:7)。一个人对性有强烈的渴望,并且这渴望被一个更深层的渴望所引导——那就是去爱并把自己完全且唯独献给另一个人——这种渴望,在圣经的根据下,自然是指向婚姻的。
帮助与盼望
婚姻最美好的祝福之一,是夫妻在彼此的成圣过程中互相帮助。婚姻所独有的性的恩典,确实可以帮助夫妻在圣洁中长进。但无论我们的处境或婚姻状况如何,使我们成圣的,是主自己(弗 5:26)。婚姻和它带来的福分,对成圣这件工作并非必需(林前 7:32),更不是因为我们犯了罪就强制要求我们去结婚的处方。
"婚姻康复中心"的观念,用圣洁婚姻里那份性的福分,去奖赏一种罪性的、缺乏自制。它错误地把神所赐"离婚的允许"扭曲成"结婚的理由"。
但拒绝"婚姻康复中心"的观念,并不意味着拒绝那些挣扎于情欲之罪的人进入婚姻。每一段婚姻都有持续的与罪的争战。在我们这个被性化到极致的文化里,情欲之罪影响了我们每一个人。
而且,没有任何罪人是超出福音转化大能之外的(林前 6:9-11)——但婚姻不是一项权利。牧者绝不可在婚前辅导中把婚姻当作"理所当然的结果"来对待。
当"婚姻康复中心"的观念催着一对情侣冲向婚姻的圣坛时,这恰恰违背了保罗所列爱的第一个属性:忍耐(林前 13)。
合乎圣经的婚前预备,要求辨认并直面情欲之罪。它寻找的是那些已经长成圣灵果子的顺服模式——而圣灵果子的"冠冕",正是节制(加 5:23-24)。婚姻不应当被"缠累的罪"所驱动,而应当被一对夫妻"去爱、尊重并顺服救主"的意志所驱动——而婚姻本身,正是这位救主成圣之爱的美丽写照。